一、進住長者需繳納證件:
1.出院病歷摘要。
(可於出院前告知醫生或醫助申請或回診時直接跟醫生索取)
2.長者身分證影本兩份。(以便中心留存備查)
3.健保卡正本。
4.身心障礙證明正本。
5.醫院醫生告知過敏注意事項或照顧/傷口注意事項。
6.體檢報告。
二、入住中心所需攜帶物品:
1.隨身醫院藥品。
2.換洗衣物。
(至少三到五套以上,爲避免衣服遺失,請在衣物上繡長者姓名)
3.輪椅或長者個人所需輔具。
4.長者個人私人用品。
5.橡皮章。(長者藥包蓋章識別用)
6.乳液。
7.鞋子或襪子。
三、入住所需繳納費用:
1.長者當月份養護費用。(自入住日核算到月底,養護費用以天計算)
2.長者入住保證金兩萬元。
四、體檢項目:
1.行政院衛生署所定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規定之成人預防保健服務項目:
a. 基本健康檢查:身高、體重、血壓、視力、辨色力、身體理學檢查
b. 尿液檢查:尿糖、尿蛋白、尿潛血
c. 血液生化檢查:空腹血糖、GOT、GPT、膽固醇、三酸甘油酯、高低密度脂蛋白、肌酸酐、血中尿素氮、尿酸、腎絲球過濾率、梅毒血清試驗(VDRL)、B肝、C肝
d. 血液學檢查:紅血球計數、血紅素、血球容積比、白血球計數、白血球分類計數、血小板計數
2.量腰圍
3.糞便潛血檢查
4.胸腔X光檢查
5.糞便常規檢查:包含外觀、顏色、菌、寄生蟲、紅血球及白血球(阿米巴痢疾、桿菌性痢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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