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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辦理老人公費安置補助(112.01.03)
低收入戶老人養護費補助對象:
- 本市列冊之低收入戶老人。
- 本市年滿五十五歲以上至六十四歲以下列冊低、中低收入戶原住民且失能 等級七級以上者。
中低收入老人失能等級七級以上者養護費補助對象:
- 本市列冊中低收入戶老人且失能等級七級以上者。
- 領有本市發放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未達最低生活費一點五倍者且失能等 級七級以上者。
- 本市年滿五十五歲以上至六十四歲以下列冊低、中低收入戶原住民且失能 等級七級以上者。
聯絡電話 公費安置
一、承辦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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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華行政中心:李小姐 06-2991111 分機 8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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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華行政中心:買小姐 06-2991111 分機 8979
二、傳真電話:永華行政中心:06-2982636
三、洽辦單位:各區公所社政課
申請文件
- 申請表。
- 體格檢查表。
-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老人證明 (由公所開立)。
-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具原住民身者檢附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 失智症中度以上、具行動能力需檢附專科醫生診斷證明書。(入住失智照顧型)
- 地區級以上醫院醫生診斷證明書。(入住護理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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